2010年10月14日 星期四

部落客屏東體驗徵選活動

部落客旅遊達人 甄選&體驗活動 
一、
甄選活動日期
2010.10.01 - 2010. 11. 10
二、 體驗活動日期
2010. 12.01 - 2010. 12. 31 (自行安排15天)
參賽方式

第一步:取得參賽資格

1、 任何國籍者皆可參賽。
2、 參賽者必須擁有個人部落格,其瀏覽次數在一萬人次以上。
3、 所發表之國內外旅遊相關文章至少二篇以上。

第二步:提寫「行銷屏東」觀光計畫

1、 具備參賽資格的部落客,請至活動報名網頁,依主辦單位所規劃的三大主題,發表「行銷屏東」觀光計畫,並填妥個人部落格網址及相關資料後,即可加入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甄選行列。
2、 除了文字說明外,亦可以圖片、影片等形式提供參賽創意想法。請將參賽創意圖片、影音內容(包括針對圖片、影片的說明文字),發表於自己的部落格網址中,並將該部落格網址填入參賽表格欄位中即可。
3、 投稿內容以中文、英文、日文為限。
4、 「行銷屏東」觀光主題:
(1)對於慢活理念、慢遊屏東的想法。
(2)在旅遊體驗活動結束後,將如何行銷屏東觀光。
(3)對於行銷屏東觀光的其他建議。
四、 發表「體驗心得」

獲選為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獎項者,在體驗之旅結束後的十天內,必須於個人部落格發表體驗心得;其發表的影音、圖文,同時提供電子檔案予主辦單位,所有影音、圖文均無償授權屏東縣政府使用於網站、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,並製作成創意商品,作為行銷宣傳之用。

附註:體驗心得字數不限,可以文字、圖片、影片等形式發表,圖片及影片 必須加註圖說。

五、 評選方式

第一階段:初選

分為網友票選與專家評選二大部分,網友票選占總分之30%,專家評選占總
分之70%,經加總後的分數,排行前15名的參賽者將進入複賽。

第二階段:複選

1、 將由專家評審從15名參賽者當中,選出5名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。
2、 以中文為母語者共選出三名,英、日文為母語者各選出一名。

附註:
1、 進入複選的15名參賽者名單,將於2010. 11.20公佈在活動網站。
2、 主辦單位具有保留獎項從缺的權利。
3、 從缺名額則由專家評審小組,邀聘國內外知名部落客旅遊達人補 足。
六、 得獎公佈

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得獎名單將於2010. 11. 20公佈在活動網站。
七、 注意事項

1、 所有報名資料務必正確無誤,未填寫正確地址者視同放棄,資料不正確者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獎項。
2、 主辦單位將保密所有個人資料,只作為活動聯繫之用。
3、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的同時,即同意接受所有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追究權利。
4、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及得獎人之資料無法正確上傳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
5、 參加者上傳之圖文、影片必須為個人著作,如發現涉及盜用他人智慧財產權、著作權等情事,經檢舉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可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6、 參加者不得上傳妨害風俗等不雅圖文及影片,經主辦單位發現將立即刪除,並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
7、 得獎者必須全程參加恆春半島體驗之旅,未履行者,取消所有活動獎項之領取資格。
8、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9、 恆春半島體驗之旅不得折換現金。
10、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暫停、修改或終止本活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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