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落客旅遊達人 甄選&體驗活動 |
一、 | 甄選活動日期 2010.10.01 - 2010. 11. 10 |
二、 | 體驗活動日期 2010. 12.01 - 2010. 12. 31 (自行安排15天) |
三、 | 參賽方式 第一步:取得參賽資格 1、 | 任何國籍者皆可參賽。 | 2、 | 參賽者必須擁有個人部落格,其瀏覽次數在一萬人次以上。 | 3、 | 所發表之國內外旅遊相關文章至少二篇以上。 | 第二步:提寫「行銷屏東」觀光計畫 1、 | 具備參賽資格的部落客,請至活動報名網頁,依主辦單位所規劃的三大主題,發表「行銷屏東」觀光計畫,並填妥個人部落格網址及相關資料後,即可加入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甄選行列。 | 2、 | 除了文字說明外,亦可以圖片、影片等形式提供參賽創意想法。請將參賽創意圖片、影音內容(包括針對圖片、影片的說明文字),發表於自己的部落格網址中,並將該部落格網址填入參賽表格欄位中即可。 | 3、 | 投稿內容以中文、英文、日文為限。 | 4、 | 「行銷屏東」觀光主題: (1)對於慢活理念、慢遊屏東的想法。 (2)在旅遊體驗活動結束後,將如何行銷屏東觀光。 (3)對於行銷屏東觀光的其他建議。 | |
四、 | 發表「體驗心得」 獲選為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獎項者,在體驗之旅結束後的十天內,必須於個人部落格發表體驗心得;其發表的影音、圖文,同時提供電子檔案予主辦單位,所有影音、圖文均無償授權屏東縣政府使用於網站、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,並製作成創意商品,作為行銷宣傳之用。 附註:體驗心得字數不限,可以文字、圖片、影片等形式發表,圖片及影片 必須加註圖說。 |
五、 | 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:初選 分為網友票選與專家評選二大部分,網友票選占總分之30%,專家評選占總 分之70%,經加總後的分數,排行前15名的參賽者將進入複賽。 第二階段:複選 1、 | 將由專家評審從15名參賽者當中,選出5名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。 | 2、 | 以中文為母語者共選出三名,英、日文為母語者各選出一名。 | 附註: 1、 | 進入複選的15名參賽者名單,將於2010. 11.20公佈在活動網站。 | 2、 | 主辦單位具有保留獎項從缺的權利。 | 3、 | 從缺名額則由專家評審小組,邀聘國內外知名部落客旅遊達人補 足。 | |
六、 | 得獎公佈 最佳「部落客旅遊達人」得獎名單將於2010. 11. 20公佈在活動網站。 |
七、 | 注意事項 1、 | 所有報名資料務必正確無誤,未填寫正確地址者視同放棄,資料不正確者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獎項。 | 2、 | 主辦單位將保密所有個人資料,只作為活動聯繫之用。 | 3、 |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,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的同時,即同意接受所有規範,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追究權利。 | 4、 |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及得獎人之資料無法正確上傳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 | 5、 | 參加者上傳之圖文、影片必須為個人著作,如發現涉及盜用他人智慧財產權、著作權等情事,經檢舉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可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 | 6、 | 參加者不得上傳妨害風俗等不雅圖文及影片,經主辦單位發現將立即刪除,並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| 7、 | 得獎者必須全程參加恆春半島體驗之旅,未履行者,取消所有活動獎項之領取資格。 | 8、 | 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 | 9、 | 恆春半島體驗之旅不得折換現金。 | 10、 |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暫停、修改或終止本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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